心情

当阿里云涉嫌侵权,还直接从客户变成竞争对手,你会怎么办?

我现在抱着长久的愤怒、不甘、更不相信的复杂心境之后已然平静的心情,来写这篇文章,也许你会认为标题党,看完也许你就知道非常的名副其实。 按照老罗的规矩,还是先要自夸一下。 这是我在六月初的亚太 CDN 峰会上做的公司介绍,我相信都是真实的情况,而且实际上还至少忘记写了一项,就是我们在 2014 年推出商业版本的时候,就是率先给客户发布每日(商业合同上会写每个工作日,但实际上基本上做到了每天更新,持续至今)更新的 IP 库,之前的同行都是按周或者按月更新的。我写的是领先,其实是不想违反广告法。 用我们数据的人应该会记得,我们在 2015 年底的时候,数据库行数只有 23 万行,到了 2017 年底,我们就有了 287 万行的数据了。目前呢?可以看一下最近一年左右的情况: 联合 IPv4 和 IPv6,在 2020 年 6 月 底,我们有 685 万行数据,而截止到 2021 年 7 月 13 日,我们已经有了超过 826 万行数据了。这仅仅是增加的行数,还不算我们每天修改的数据,实际上,在我们大部分工作日时间,每天都会修改超过 10000 行的数据。我就不啰嗦这个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看:https://www.ipip.net/stats/ipdb.html 我在之前的公众号文章里引用过这样一句话,“不用扬鞭自奋蹄”。我相信我和我的团队做到了。虽然也有各种不满意,我依然为我们整个团队骄傲,无论是现在的还是离开的。 好话说完了,开始说正题。 IP 地理位置数据库,作为一个非常细分的领域,也是一个寂寞甚至很容易被人误解的领域,我之前也非常愿意和对这个领域感兴趣的业界同仁分享一些知识,但是今年开始,恐怕不会了,为什么?请看完下文。 去年年初,突然的疫情,加上之前天花板问题导致我们深思熟虑后的商业模式的变化,我们作为小公司,自然需要全力应对这两个事情,一方面要在技术方面要继续保证数据质量有竞争力,并且还要不断推动数据的全球化,一方面在商务方面要应对客户的问询甚至是刁难。 去年三月的一天,一个朋友跟我在微信上问我,某大厂近期也发布了一个 IP 库,你们会有压力吗?我当时应该是抱着良性竞争的想法,跟他聊了两句,大意是“好啊,如果总是只有我们在做,那多寂寞啊,如果有大公司愿意参与,也许是好事呢。”我跟我同事转述了这个事情,我同事却跟我态度不同,他觉得恐怕没那么简单,毕竟它还是我们的客户(虽然在合同中已限定单一用途)呢。我虽然心里打着鼓,但是嘴上却说要相信大公司的内控。 多说一句,我们目前的离线库销售都是必须要签商业合同的,里面必须有的几条,未经许可,不得转售,不得对外提供查询服务,不得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否则你给我再多的钱,也不会卖给你。 到了 8、9 月份的一天,我同事跟我说,貌似他在某大厂发布的数据库里能找到很多数据和我们的数据相似度极高,眼看着就是复制粘贴,我亲自翻了翻,甚至是有我亲自制作、修正的数据,里面也有非常细碎的数据,不是靠网页查询可以做到的。 各位一定要先理解一个道理,就是 IP 库其实并不是一个标准品,虽然字段情况看着都差不多,但在质量上不是,因为很烂的库也可以说自己是 99.99% 准确,赌的其实是你看不懂。但如果是你和你的团队一行一行的亲自敲进去的,自然会有一些数据的“指纹性”存在的,可以参见当年霍炬的文章官司。就好比拿我们的数据和我们海外的同行做对比,很多时候差异性非常大,抛开数据的对错,起码大家有各自的逻辑和方法在里面,哪怕你直接照着 WHOIS 信息翻译,起码它也是一个方法,但是你去照搬别人翻译好的数据,这就过分了,而且别人弄错了,你也弄错了,这就非常糟糕了,你的底线在哪里?一切向钱看吗? 我当时就陷入了深思和纠结,因为我们从发布商业版本到那个时候,都是毫无保留的制作和提供数据,其实很多朋友都让我们留点心眼,放一些版权信息在里面,以示主权。这个方式,我一直以来都是比较抵触的。但是真的遇到侵权这种事情,好像不这么干,就没有其它办法来核实数据来源了。 通过律师团队建议的可验证的方式,我们有理由认为阿里云发布并对外进行销售的 IP 数据库涉嫌侵权。 说实话,我非常的不爽,也非常的失望,一方面因为本来对这个公司还有一点点的尊敬,毕竟开启了国内云计算的先河,而且也曾经是还是我们的客户,有过合作的非常愉快的时光。一方面是因为大公司做事情难道连几千万的产品市场都不愿意放过都要做了吗?而更大的问题是这是不正当竞争啊。 我们呕心沥血,历时七年八年,最终耗费几十人制作而且要一直这么维护下去的数据,转眼就这么变成了人家手里的产品,要跟你在一个碗里抢饭吃? 而且随着他们销售和推广力度的加大,我们的客户也会经常来找我们说,要么说我们贵了要降价才行,要么说他们更愿意相信他们的数据质量。毕竟人家是大公司嘛,又是所谓的大品牌。我们虽然几十人看着不少,却有何德何能,能和大公司对抗?但是看到这样的话,我心中非常的酸楚,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抹杀了你整个团队历时七年八年的努力,好像品牌大就可以解释一切?更何况有些还是多年的老客户,为什么对我们就那么没有信心呢? 问题是在于你数据来路不明啊,虽然产品官网上写了“通过在全球部署大量探测节点,每天定时对 IP 做网络测距分析,找出 IP 地理位置变动情况,确保本产品 IP 查询出的 IP 地理定位信息准确性可靠。”,也写了“借助自身在网络方面的优势,能及时从网络流量上观察到已启用的 IP 信息,能极大的提高 IP 识别广度,确保最新启用的IP地理定位准确,提高 IP 查询结果的可靠性。” 呵呵,难道就这么信任我们提供的数据了吗? 纠结良久,我们选择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我们与专业的律师团队签约,半年多的时间里去公证处进行了多次取证,终于在上个月完成了立案手续。 是的,阿里云。那个号称“上云就上阿里云”的那个阿里云。 从发现、取证到起诉,历时接近一年,具体证据就不在这里展示了,让法院认定吧。 这个诉讼的时间周期应该也会比较长,我也会亲自参与这个诉讼的全程,会继续在这里发声,有兴趣的可以保持关注。 我们希望法院可以有一个公正的判决,不要让小公司委屈。也不能让大公司肆无忌惮毫无底线,毕竟还有法律和政府,同样也有人心所向。 现在你明白我们为什么现在会更加封闭了吗?之前无数个例子证明过了,很多大公司来请教、交流,甚至要投资你,看着很坦诚很真实,但其实内心中并不一定是真的这么想的,其实是心里抱着拿你当他升职加薪的垫脚石的阴暗目的,尤其是大公司,总觉得有钱有人,天下我有,就算像素级抄袭,道德如果能约束,还要法律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根据律师的说辞,这种涉嫌(按照律师的说法,在没有法院判决之前,都只能叫涉嫌)侵权的产品,经过销售之手,卖给客户之后,未来可能会给它的客户带来多大的麻烦?比如那些对合规要求很高,甚至要求供应商必须签署知识产权证明的上市公司乃至是银行、金融行业客户,甚至是政府单位。但这种知识产权证明在签署的时候只能是靠信任和自律。负责销售人员往往要么不知道此事,要么知道也只会关心自己的销售分成有多少。 我相信,要求签署类似知识产权承诺书的公司不止一家,但是我们签署的时候,是有底气的,不知道我们的所有同行在签署的时候,有没有同样的底气呢? 而我们非常委屈的是,在这个等待公证并且立案的期间,基于保密原则,我们并没有跟客户提起这件事情,所以即使我们遇到了客户的疑问甚至是刁难,比如前文说过的要求我们降价甚至是明确说要转买阿里云产品的,都只能绞尽脑汁的想办法想说辞去说服客户留下,商务成本明显变高很多,而知道事实而憋在心里不能直接跟客户讲,你知道我们团队负责面对客户去沟通解释的同事,心里有多难受吗? 同样,我们之前是不太在意同行的数据的情况的,因为自强则万强嘛,即使是客户要求我们做些对比数据,我们也都是应付了事。但因为这个事情,在等待公证的期间,我们下定决心研究了国内外整个行业相对知名的同行的数据。一句老话说的好,害(偷)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结果,我们发现中招的可不止一个所谓的“同行”! 而且这个“同行”并不只是涉嫌侵权,其所作所为让我这个自认在这个行业混了好多年的资深人士也算是开了眼,甚至是涉嫌人身攻击,四十多岁再一次经历活久见。 欲知后事如何,敬请关注明天同一时间的下篇文章。 最后,从对行业和知识产权负责的角度,提醒各位看客一下,我们绝大多数的合同里都没有做转授权,如果有公司说他们可以给你 IP 库用,无论是单独的数据,还是集成的数据,无论说是哪家的 IP 数据,尤其是我们的,即使基于合规原则,你也最好要求对方出示授权合同或者授权书,避免涉嫌侵权。如果说是他们维护的,我建议 99.9999% 都不要相信。 原文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fKsHYNrM_ptMlMtLUuurww 转载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